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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桥头购销部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公告

时间: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访问量:- 【字体:

  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经我局审核,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桥头购销部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我局决定对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予以注销。名单予以公告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经营地址

许可证编号

许可证范围

有效期

1

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桥头购销部

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东风路(老桥附近)

(粤)LS〔2021〕05386  

组合烟花类(C、D)级、爆竹类(C)级

2021年1123日至2023年1122



连南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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