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安监总局第65号令)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现同意给连南瑶族自治县一二三贸易有限公司颁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名单予 以公告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经营场所地址 | 许可证编号 | 许可证范围 | 有效期 |
1 | 连南瑶族自治县一二三贸易有限公司 | 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城北新街引线路旁 | (粤)LS〔2023〕05330 | 组合烟花类(C、D)级、爆竹类(C)级 | 2023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2日 |
连南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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