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及上级驻连南有关单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安全生产法》的修改是贯彻宪法和法律,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成果,对我县“生态与文化立县▪全面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准确把握《安全生产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深入贯彻执行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的各项规定,经县安委办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准确把握,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法》实施重要意义
《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的基础法、综合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这次修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于人民群众对平安的需求向往;着眼解决影响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转化为法律规定;增加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等规定,为统筹安全和发展两件大事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安全生产法》的实施,是我县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现“生态与文化立县▪全面高质量发展”新时代目标的重要保障,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安全生产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要抓住重点,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学习贯彻活动
全县各镇各部门要把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与学习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结合起来,把学习《安全生产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带头宣传,对重点工作亲自调度。司法部门要把《安全生产法》列入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内容,按一定的比例列入学法考试范围;组织、人社部门和县镇两级党校要把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纳入干部培训、干部任前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进入党校学习培训的长效机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加大对辖区内行业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宣传教育力度;教育部门要把学习《安全生产法》纳入法治课程,不断提高广大干部和青少年安全责任意识的自觉性;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活动,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广播电视等平台,采取解读文章、刊载条文等方式,对《安全生产法》进行主题宣传,不断扩大《安全生产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安全生产法》修改的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