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县第十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代表第59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答复的函
唐芒敢等代表:
你们在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修复大洞村石拱桥的函》(第59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2年9月8日,我局下属单位县公路事务中心派出技术人员会同大坪镇工作人员现场勘察。通过核对,该座桥梁不属于我局桥梁系统内的桥梁,属镇、村自建桥梁,按权限应由属地政府负责管护。
鉴于该石拱桥拱脚部位已断裂及基础严重掏空,初步评定已达五类危桥标准,我局已建议大坪镇立即实施关闭交通措施,并且加强群众安全出行的宣传教育,促使广大群众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严禁攀爬、翻越通行已设禁行标志的桥梁。
诚挚感谢你们对我县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为我县道路交通工作提出更多的意见建议!
连南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