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县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5号建议答复的函
唐荣军代表:
您在县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救助管理流浪乞讨人员的建议》(第45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0年,连南瑶族自治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建成后,由我局社会救济福利股负责指导开展救助站各项工作。为使救助站发挥社会救济救助作用,我局在未完成未完成事业单位登记、无专职工作人员的情况下,指定专门人员开展工作。同时,于2021年4月向上级提交《省级福彩公益金资助救助管理机构项目预算申请报告》,申请上级资金76.7万元完善县救助站场地建设和配置设施设备。截至目前,县救助站已先后安置3名流浪乞讨人员,其中2人由于身体健康原因已送至医院进行精神疾病救治,另1人已提供车票返乡。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县救助站管理,规范县救助站工作程序,争取设立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事业单位,配备足够人员编制,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水平。加强督导检查,完善局领导定点联系救助机构制度,明确分管领导每季度、负责股室每月至少联系救助站工作不少于1次。同时,继续加强与公安、卫生、交通、城管等的部门协作关系,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高效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感谢您对我县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为我县民生事业发展提出更多的意见建议!
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