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县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6号建议答复的函
黎艳霞等6位代表:
你们在县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坑刀老寨到西岭老寨大坑口到必坑老寨机耕道硬化建议》(第36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会同公路事务中心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发现湖滨村路口至西岭老寨机耕路、大坑口至必坑老寨机耕路属于交通公路数据库外的等外路,目前暂未收到上级下达对交通公路数据库外的等外路实施硬底化的计划,待上级下达等外路硬底化计划时,我局将督促公路事务中心及时上报。根据《连南瑶族自治县全面推行“路长制” 工作方案》(南府办函〔2020〕28号),自然村公路、桥梁建设由属地镇政府负责,该项目属于机耕路,我局将积极联系涡水镇政府,建议该镇委托第三方出具设计方案报县政府申报建设计划,我局将对项目给予技术支持。同时建议当地政府积极向农业农村局申请机耕路硬底化资金,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产出现难问题。
感谢你们对我县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为我县道路交通工作提出更多的意见建议!
连南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