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管局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县城管局于2022年5月19日在402会议室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会议由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志练同志主持。会议上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法人,主要对第三章法人从五十七条至一百零一条共四节进行了学习,主要内容有有一般规定、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等。通过学习使干部职工懂得法人的定义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责任等相关内容,提升了自己的相关业务知识,做到知法用法,用相关条例来维护县城居民的合法权益,更有效和更合理的执行往后城市执法工作,立足本职,做好相关工作。陈志练同志在会上还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在会后积极展开自学,学懂弄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出台是我国坚持法治的最直接体现,坚持法治是为了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县城管局下一步将会持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其他章节内容进行学习,加深干部职工对相关内容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