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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卖药给“黄码”人员!连南这家店被责令停业14天

时间: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访问量:- 【字体:

  自新冠疫情发生以来,连南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督促辖区42家药店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其防疫“哨点”作用。根据《广东省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规范指引(2022 年版)》要求,零售药店应当对顾客进店开展“三查验”(全程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及行程卡)、不得向健康码为“黄码”顾客销售药品,及时、全面、准确地做好购买《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工作。连南一家药店违反规定,向一名黄码人员售药,该局已责令这家药店停业整顿。

  4月10日晚上9点多,一名女子因为头痛来到三江镇瑶山路的顺康药店,表示没带手机无法扫码,想购买感冒药。药店工作人员在登记其个人信息后,向这名女子销售了一盒“感通片”,该店工作人员登记“广东省智慧药监疫情防控哨点监测平台”(以下简称监测平台)时,监测平台提示购药人员属于红码或黄码,不能销售该药品给此人。但药店人员忽略了这一提示。

  4月11日,县市场监管局通过“监测平台”进行监控发现该药店违规向“非绿码”人员售药。根据该局统一部署,由局领导即刻带队到该药店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店未严格落实进店人员扫码、违规向黄码人员销售药品等问题。已对该店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给予责令停业整顿14天的处理。

  在此,县市场监管局提醒:群众前往药店买药时,要戴口罩、扫码(出示粤康码和行程码)并测温登记。体温正常且持绿码的人员,才可以进入药店购药;如购买《目录》药品的顾客必须如实提供购药人及用药人员的身份证、联系电话及现住址等信息,配合药店工作人员将上述及拟购药品等信息登记录入“广东智慧药监”系统,待系统确认后才能购得药品。

  各零售药店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确保防疫措施全面落实到位,未落实“三查验”、违规销售《目录》药品将受到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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