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业整顿!连南1家药品经营单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被严肃处理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连南市场监管局按照要求督促辖区药店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其防疫“哨点”作用。2022年3月28日,按县市场监督局的统一部署,由局党组成员钟丽萍带队到寨岗镇现场核查药店违规向“黄码”顾客销售药品的线索,经核查发现寨岗镇海马王大药房存在发现“黄码”顾客未及时上报“三人小组”的问题,执法人员依照相关规定当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责令停业整顿7天。
下一步,该局将严格落实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牢牢把好零售药店“哨点”防控关口,慎终如始地抓好药械质量安全监管,组织执法人员不定时对辖区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落细落实,全面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市场监管防线。
连南市场监管局在此提醒辖区各药品经营单位,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落实相关措施,严格做好以下工作:
零售药店应当对顾客进店开展“三查验”(全程佩戴口 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及行程卡),及时、全面、准确地做好购买《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工作。
不得向体温≥37.3℃或健康码为“黄码”“红码”顾客销售药品,应当指引有可疑症状的购药顾客前往附近医疗机构就诊,指引“黄码”顾客到就近核酸检测点采样。发现“红码”、可疑购药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属地防控指挥办(“三人小组”)。
必须严格执行经营场所消毒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落实戴口罩、扫健康码、测体温上岗规定,做好每日健康监测和登记,及时了解健康状况,有异常情况要立即前往医院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