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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疾控再次提醒:多地报告本土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请相关人员及时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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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远市疾控中心发出紧急提醒

  请以下相应时间曾旅居(含途经)这些地区的人员主动报备

  广东省:深圳市(3月31日以来)、广州市(3月26日以来);

  安徽省:宿州市(4月5日以来)、黄山市(4月5日以来);

  山东省:东营市(4月1日以来);

  陕西省:商洛市(4月6日以来)、渭南市(4月9日以来);

  河北省:承德市(4月8日以来);

  山西省:阳泉市(4月8日以来)、太原市(3月29日以来);

  辽宁省:阜新市(4月2日以来);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4月2日以来)、荆门市(4月7日以来)、十堰市(3月28日以来)、宜昌市(4月11日以来);

  四川省:绵阳市(4月9日以来);

  河南省:平顶山市(4月11日以来)。

  一、如与官方通报新冠肺炎病毒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重合的来(返)清人员,请在抵清后立即同时向所在社区、单位或酒店主动报备(报备电话可通过12345查询,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清远发布”查询),做好个人防护,配合疫情排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疫措施。

  二、对近14天有“上海市、吉林省全域”旅居史的来(返)清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

  三、从省外来(返)清人员,实施3天2检(至少间隔24小时,凭24小时有效核酸阴性证明,抵清后可只检测1次)和11天自我健康监测,前3天原则上“两点(居住点和工作点)一线”,途中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其中有省内疫情发生地市旅居史的人员,应向所在社区、单位或酒店主动报备,并在前3天落实居家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

  四、近14天有省内有本地疫情地市旅居史的来(返)清人员,需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抵清,抵清后24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并配合社区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一)有防范区旅居史的来(返)清人员,实施“5天居家健康监测+9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3、5、14天检测核酸)”,前5天非必要不外出,不返岗返校。

  (二)无防范区旅居史的来(返)清人员,实施“3天2检(第1、3天检测核酸)+11天自我健康监测”,原则上前3天实行“两点(居住点和工作点)一线”,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全市高铁站、火车站、城轨站、长途汽车站等交通站场出站旅客需配合落实抵清核酸检测,持有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者除外。  

  六、全市各类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测温、扫场所码、查行程卡、保持1米间距、戴口罩等防控措施。14天内有省内发生聚集性疫情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需凭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入公共场所。其中:KTV、棋牌室、麻将馆、影剧院、网吧、酒吧、游艺游戏厅、剧本杀、密室逃脱、台球厅、博物馆、图书馆、室内健身场所、室内游泳馆、沐足按摩场所等室内密闭场所按属地要求措施执行。

  七、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市民尽快接种新冠疫苗(已完成全程接种后满半年,尽快接种加强针)。

  八、我市在高铁站、客运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设有核酸检测点,来(返)清人员应主动接受检测,如不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有可能被赋黄码,个人有瞒报、谎报或违反防疫规定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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