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对2020-2023年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审查确定予以保留的规范性文件4件,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5件。详细内容请见附件《连南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附件:连南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连南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20日
1. 连南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