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关于2021年省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项目库的公示
根据县财政局《连南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通知》(南财[2021]191号)、市财政局《清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通知》(清财农〔2021〕69号)文件精神, 为进一步强化扶贫项目管理,加强扶贫项目论证和储备,着力解决扶贫资金闲置和损失浪费等问题,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项目入库要坚持公开透明,严格项目入库程序,项目入库前要逐级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实行扶贫项目阳光化管理。现对连南瑶族自治县2021年省级乡村振兴驻镇
帮镇扶村资金项目库进行公示(详见附件),期限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0763—8662570
附件:连南瑶族自治县2021年省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项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