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连南瑶族自治县县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听证会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引导家庭农场健康发展,培育示范典型,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规范示范家庭农场的申报认定与复核工作,根据《清远市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清府〔2013〕121号)的规定,我局决定对《连南瑶族自治县县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机构
连南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二、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4月14日下午14:30
地点:连南瑶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12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
听证会参加人员包括听证主持人、听证陈述人和听证参加人,其中主持人由听证组织机关指定,听证陈述人由行政决策建议提出机关的工作人员担任,听证参加人从自愿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中产生,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
三、报名办法
凡有意成为听证参加人员、听证旁听人员可通过下列
方式报名参加:
(一)申请人可直接到县农业农村局报名;
(二)下载本公告附件中的申请表格,填写后邮寄或提交至县农业农村局。报名者请按要求如实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截至到2021年3月22日(现场报名时间:逢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地址:连南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服务中心13楼1302)
联系人:房晓
联系电话:8662364
五、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1、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对听证笔录确认无误后当场签字;
2、听证会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