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连南瑶族自治县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的公告
根据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下达我县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人数97人,培育资金29.1万元。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确保培训质量,完成培训任务,按照“专门机构(管理机构)+多方资源(培训机构)+市场主体”的方式,遵循整合优质资源、公开公平原则,结合我县实际,现对我县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承办培训机构进行公开遴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6月11日至6月25日
二、任务要求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含现代青年农场主)不少于97人:包括组织学员到2个以上省级农商基地(企业)参观、交流、学习;组织学员到2个以上省级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园、合作社、家庭农村或国家级/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进行实训、参观、交流和学习;建立培训登记台账;培训时间不少于6天(或者不少于48学时);培训满意度≥85%。
三、遴选条件
(一)已列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的培训机构名单;
(二)有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三)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四)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教师队伍;
(五)有培训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条件;
四、申报材料
(一)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培训资质。
(二)培训机构简介、培训师资情况、培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3名以上)。
(三)遴选条件相关要求的佐证材料(按照顺序)
(四)撰写初步计划框架表。按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撰写资金使用分配表和培训初步计划方案,内容含有:培训课程设置、课时、地点安排、培训教材,课程设置应包括综合素养课教学、专业能力课教学、能力拓展课教学三个模块等内容。
五、选定
(一)申报单位按照公告要求须于2021年6月25日17:30分前向连南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报送申报材料一式3份(以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连南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接受培训单位申请后,由科技教育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培训机构上一年度培训任务未按期完成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承担本年度的培训任务;
(二)1家培训机构每一年不得承担超过10个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的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
(三)对出现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等违规行为的培训机构,取消当年培训作协并追缴项目资金,并从培训机构库中除名,5年内不再接受其申请入库;
(四)师资力量雄厚,具有相关专业教师资格的正规院校教师。技术讲师可为具备相应技术理论和实践能力的院校教师、科研推广机构专家、各类农业主体专业技术人员或田秀才土专家。政策讲师应当为熟悉“三农”情况、具备相应政策理论水平的院校教师或行政部门管理人员。实践讲师应具备相应职业技能证书或3年以上(含)实践经验。创业导师应当具有创业成功或指导创业成功经验。电商网红教员可为有成功培训经验或实践经验的相关人士。
(五)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要负责所有验收、考核的完整资料收集、整理、装订,提供给项目县组织验收,直至验收合格,同时至少1个任课老师精品课程完整的DVD资料,提供给项目县提交给上级部门。
(六)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七)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愿意在高素质农民培训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
联系人:房瑞欣
联系电话:0763-8662570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十三楼1303室
连南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