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定连南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风貌)示范带及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监理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连南瑶族自治县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择优选取的方式,公开选定连南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风貌)示范带及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监理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选人:连南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二、选定数量:选定1家招标代理
三、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连南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风貌)示范带及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监理的招标代理机构。
2.项目预算:约人民币336万元(以实际审核为准)。
四、受聘招标代理机构工作内容
完成连南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风貌)示范带及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181条创建村)监理的招标工作,包括以下工作事项:
1.编制公开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助合同签订等事宜。
2.认真做好招标全过程的各项记录,及时整理招标过程的所有资料文件,装订成册,并于招标工作完成15天内,向委托人移交全套完整的资料。
3.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委托人的要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编制要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准确、无歧义;招标文件编制工作必须在委托人提供资料后7天内完成;代理单位必须确保招标文件编制的质量,并对文件负责。
4.辅助委托方公开招标的其他各项工作。
5.委托方指令或者要求的其它和招标事项相关的工作。
6.法律法规和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招标代理机构需要完成的工作。
五、 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2.申请人必须是在清远市建设行业市场监管和诚信管理系统(http://210.76.74.213/GDCredit/)中招标代理板块的信用等级达到B级或以上的。
3.提交申请人在清远市范围内近三年的招标业绩清单及招标代理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项目金额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复印件证明资料。
注:申请人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资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如提交虚假材料及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后,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并向行政主管部门及征信管理机构通报。
六、申请文件内容及报名要求
1.申请人需交申请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清远市建设行业市场监管和诚信管理系统中招标代理板块的信用等级截图;在清远市范围内近三年的招标业绩清单及招标代理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项目金额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复印件证明资料。材料应密封,参选单位务必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虚假的情况,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2.报名要求:报名申请材料装订成册,封面及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用不透明密封袋密封完整。
七、递交申请文件时间
2022年6月29日-2022年7月5日下午下班前(法定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2:30-5:30)
八、递交申请文件方式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邮寄递交要求在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送达时间以招标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如超过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送达的申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递交,邮寄资料均不退回。)
报名地点: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1211室)
联系人:房丽想
联系电话: 0763-8663383
九、申请人的评审及中选单位的确定方式
申请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招标人根据各申请人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核,采用《连南瑶族自治县招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选定工作指引(试行)》文件中择优选取的方式,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确定选取标准后,通过有效的评价机制,从递交了申请文件的申请人中评选出服务优、评分高、信誉好的1家机构作为招标代理机构。
十、其他事项
1.招标代理费计价及支付:由中标单位直接支付。
2.连南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