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连南瑶族自治县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推进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强化基层网格化监管队伍建设,提高我县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识,落实各项农产品质量安全措施,推动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根据2022年连南瑶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要求,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农产品追溯、食用农产品承诺合格证、农安信用、农产品品牌创建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培训预算资金7.32万元。结合我县实际,现对我县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承办服务机构进行公开遴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5月31日至6月6日
二、任务要求
(一)监管员(协管员)培训要求。主要培训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农产品追溯监管、食用农产品承诺合格证推广、农安信用推广等内容。培训我县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员不少于80人,包括组织学员到连南瑶族自治县内1个以上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园、合作社)或获得省级以上农产品品牌生产基地进行参观、交流和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或者不少于16学时);建立培训登记台账;培训满意度≥85%。
(二)生产经营主体培训要求。主要培训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食用农产品承诺合格证使用、农安信用评价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规范、农产品品牌创建等内容。培训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负责人及管理员不少于150人,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或者不少于16学时);建立培训登记台账;培训满意度≥85%。
(三)有关事项说明:一是根据各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要落实培训期间新冠疫情各项防控工作。二是食用农产品承诺合格证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课程的授课教师可使用1名县农业农村局邀请的专家或县农业农村局相关业务负责人进行授课,可不用再另请授课教师。
三、遴选条件
(一)连南瑶族自治县内注册且具有培训资质或技术推广的服务机构;
(二)有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三)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四)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教师队伍;
(五)有培训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条件。
四、申报材料
(一)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培训或技术推广资质证明。
(二)服务机构简介、培训师资情况、培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2名以上)。
(三)遴选条件相关要求的佐证材料
(四)撰写初步计划框架表。撰写资金使用分配表和培训初步计划方案,内容含有:培训课程设置、课时、地点安排、培训教材,课程设置合理、课程内容覆盖面齐全。
五、选定
(一)申报单位按照公告要求须于2021年6月6日17:30分前向连南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报送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邮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连南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接受培训服务单位申请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培训机构近三年内有培训任务未按期完成或承办培训项目验收不合格行为的,不得承担本次培训任务;
(二)对出现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等违规行为的培训机构,取消本次培训协议并追缴项目资金;
(三)师资力量雄厚,具有相关专业教师资格的正规院校教师或专家。技术讲师可为具备相应技术理论和实践能力的院校教师、科研推广机构专家、各类农业主体专业技术人员或省级以上乡土专家。政策讲师应当为熟悉“三农”情况、具备相应政策理论水平的院校教师或行政部门管理人员。实践讲师应具备相应职业技能证书或3年以上(含)实践经验。
(四)承担培训任务的服务机构要负责所有验收的资料收集、整理、装订,提供给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直至验收合格。
(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六)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愿意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遵守《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等有关资金管理规定。
联系人:盘志勇
联系电话:0763-8661743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十二楼1207室